法考客观题真题分科整理(理论法)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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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0 58
资源编号 18478 最近更新 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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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客观题真题分科整理(理论法)免费下载

1.《宪法》第 5 条第 3 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1]

A.该条文表达的宪法规范规定了行为模式

B.该条文表达的宪法规范属于确认性规范

C.该条文表达的宪法规范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D.该条文表达的宪法规范是宣言性规范

【解析】

宪法规范分为确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权利义务性规范、程序性规范等。确认性规范是对已经存在的事实的认定,确立具体宪法制度和权力关系,以肯定性规范的存在为其主要特征。包括:宣言性规范,调整性规范(主要涉及国家基本政策的调整),组织性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政权机构的建立与具体的职权范围等),授权性规范等形式。权利义务性规范,主要是在调整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中形成的。程序性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程序方面的内容。禁止性规范,是对特定主体或行为的一种限制,也称其为强行性规范。一般含有“禁止”“不得”“应当”等词汇。本条文包含有“不得”,并不属于确认性规范和宣言性规范,而属于禁止性规范。故 BD 选项错误,不当选。

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与法律规则一样,它也是使用命令、禁止、许可等基本道义助动词来表达。但是,法律原则引起内容较为抽象模糊,并不存在明确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本条属于宪法的规定,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规范具有根本性、最高性、原则性、纲领性、稳定性的特点,因此,宪法规范往往表现为原则,本条表达的即为原则,并没有明确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故 C 选项正确,当选,A 选项错误,不当选。

2.1979 年《选举法》生效后,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全国人大多次修订《选举法》,逐步调整城市和农村代表比例。《选举法》第 1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具体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

A.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禁止一切选举权上的差异对待

B.城市和农村代表人数相同

C.各区的代表人数按照各地区人口比例计算

D.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

【解析】

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是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有机统一。形式平等要求禁止差别对待,实质平等同时允许合理差别。考虑到公民年龄太小,心智不成熟,无法做出理性判断。我国《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有选举权。因此,年龄可以成为公民选举权差别对待的理由。故 A 选项错误,不当选。考生注意,绝对片面往往错。《选举法》第 17 条规定“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该规定意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量,不论城市人口还是农村人口,都应当相同。但是,城乡人口总量不同,因此城乡代表人数的数量不可能相同。故 B 选项错误,不当选。《选举法》第 17 条规定“代表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因此,各区的代表人数需综合考虑,并非只按照人口比例计算。故 C 选项错误,不当选。《选举法》第 17 条规定:“……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故,D 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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