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法人是法律拟制的主体。法人的拟制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我们商法中的所有主体都和自然人是不一样的,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都是法律拟制的主体。
而法人又和其他法律拟制的非法人主体不一样。比如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因此合伙企业不具有完整的独立性,合伙企业不能承担的企业债务是由普通合伙人继续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这就表明合伙企业在债务上并不独立。但是公司作为法人却具有独立性。
二、特征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独立财产;独立名义;独立责任。
公司的财产一般是三个来源:一是股东的出资,二是公司经营收益所得,三是其他所得。股东一旦完成出资,则股东丧失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公司财产独立,意思是独立于股东的个人财产。股东也仅是将出资转化为公司财产,股东的其他财产和公司没关系。第二点是独立的名义,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为法律行为,无需借助股东的名义。第三点独立责任。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和股东没关系。公司以自己名义为法律行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按照债权的相对性原理,债权人只能向公司主张债权,而不能越过公司向公司的股东主张债权,即使公司不能偿债。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构成要件?
一是股东的逃债行为,二是债权利益受到损害的后果。
知识点二 公司的能力
一、权利能力的起始与终止
设立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注销登记
二、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
限制有很多方面,我们主要看投资能力的限制和担保能力的限制
1. 投资能力的限制:
(1)投资对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投资决策: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公司章程可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两者二选一。
(3)投资限额: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 担保能力的限制
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
(1)担保对象:无限制。意味着一家公司可以为其他公司、合伙企业、自然人提供担保。没有限制。
(2)担保限额:章程有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3)担保决策:
对外担保: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章程可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对内担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 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对内担保只能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并且不能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这是利害关系人排除制度。
在公司担保上区分对内对外: 对外担保,董、股决议 ;对内担保,股决议,并排除关系人。
三、关于分子公司的资格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真题练习: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2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单选)
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责任
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